古代男子宫刑(今日古代刑法针对小孩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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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被残暴的统治迅速毁灭,随之而来的汉朝本质上也好不到哪里去。
宫刑在汉代更为普遍。
汉景帝规定有些死刑可以用宫刑代替的时候,汉武帝生性残忍。
在他的统治时期,有司马迁、张合、李延年等人是正史中被阉割的记录大臣。
汉武帝征求意见时司马迁说了实话,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说:“上迁是假废,你要留在二司,游说帝陵,下迁是腐。
”这是阉割的刑罚;张合有幸为魏王,但魏王战败,张合也被阉割。
东汉皇帝赵迪也颁布了一道圣旨:“凡不遵律法,死无葬身之地者,一律养蚕房”,从法律上扩大了宫刑的范围。
大臣和官员稍有违背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会受到酷刑,更多的平民也会受到这种酷刑的折磨。
到了南北朝时期,仍然在实行宫刑。
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执行有更明确的规定。
据卷《通志》,16年,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者,将斩首,其同胞未满十四岁者,以贪污罪论处。
”所以在北魏时期,对于被视为谋反者的后代,一般采用宫刑。
如《魏书》卷,94年平吉被判宫刑,原因是其父被牵连企图与和尚谋反。
被阉割的人的罪行略次于死刑,即使被赦免,也是被送到政府当奴隶。
比如北齐以后,皇帝曾经对原来被阉割的人施以慈悲,免为官奴。
从上述历史来看,虽然阉割的范围扩大了,虽然它不仅是惩罚男女不正当性关系,镇压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但它仍然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即它使受刑人丧失了性能力,从而没有子孙。
这在一个非常重视孩子和后代的封建社会,确实是非常严厉的惩罚。
此外,阉割还有摧毁受害者身体和精神的目的,使受害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
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野心勃勃的人,但每当想起被阉割的耻辱,他还是会流汗,想“自杀”,只是因为他不想再活下去了。
这种酷刑的使用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对。
东汉的陈仲、孔融,三国魏国的王朗等著名学者都主张废除宫刑等残酷的肉刑。
但也有人,秉承最高统治者的意志,死守宫刑,如与孔融、王朗同时代的钟繇、陈群。
虽然隋朝开皇时正式废除了宫刑,但在以后各朝的刑罚体系中并没有见到。
但直到明清时期,一些皇帝和一些贵族仍然按照自己的意志任意强加。
比如唐朝的安禄山阉了一头猪,血流涨了好几倍,差点死掉。
后来安禄山被猪剖腹而亡。
当初猪嫁给了丹部落,十几岁的时候在庐山城府很深。
拿着刀刃的鹿山,用尽全力去摆脱他的势,血流涨了好几倍,他想死。
鹿山,带着灰烬和火焰,度过了余生。
因为宦官,庐山对他们很是宠爱,最是信任。
鹿山长得比较壮(胖的体重330斤),每带三四个人帮他。
两人捧腹,猪用头戴,才取裙带。
玄宗宠爱庐山,给华清宫汤浴,都让猪等着帮着穿衣服。
最后,猪会死。
另一个例子是明太祖春天的朱元璋,他在他的《大诰》中规定了许多严厉的惩罚,包括阉割为奴。
明洪武九年,南京故宫建勤殿。
因为有关官员错误地扮演了中间角色清代有所谓的“闰刑”,即一些刑罚体系中没有明确列出条目的酷刑,难免没有宫刑。
这篇文章到此就结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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