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程序有哪些(公安对于精神病的鉴定程序)
你们好,最近小活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精神病鉴定程序规定2012年,精神病鉴定程序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 。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与精神病人有民事关系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可以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法院在宣布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同时,可以根据申请指定监护人。换句话说,在这类案件中,指定监护人并不是一个必要的程序,只有在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法院才能指定监护人。
2、 被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申请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在原审判决被撤销之前,被告是无行为能力人,根据法理,当然不能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加诉讼活动。但监护人不得因特定原因行使撤销申请权,这会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从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开“绿灯”。
以上就是精神病鉴定程序这篇文章的一些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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