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情节严重(强迫交易2000元量刑标准)
你们好,最近小活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 犯罪构成
2、 (一)客体要素
3、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对方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的秩序。商品交易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但是在现在的生活中,
4、 强迫买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违反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行交易,
5、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B)客观因素
7、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买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严重行为。
8、 本罪属于情节犯,只有当强迫他人交易的行为达到严重情节时,才能构成情节犯。情节不严重的,即使实施了强买强卖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
9、 主要指多次强制交易;通过强迫交易非法收购数额较大的;从事强迫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手段恶劣;强迫外国人交易;强制交易的内容低劣;等等。
10、 (3)主要要素
11、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而根据本节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实行两罚制,即并处罚金。
12、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3、 (4)主观因素
14、 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15、
16、 认为
17、 (一)强迫交易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18、 强迫交易是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屡见不鲜。所以,为了不打击太重,这部法律规定,强迫商品交易必须达到严重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
19、 它应该包括以下几点:1 .促进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2、多次逼迫父亲改变;3.社会影响恶劣的;4.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严重后果的;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6.两人或多人共同进行强迫交易。
20、 如果行为人使用轻微的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是非常克制的,获利也是有限的。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
21、 (二)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条件。
22、 本罪必须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交易事实,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迫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没有这种交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23、 立即强行夺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抢劫罪,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24、 (3)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25、 在实施强迫交易罪时,行为人的暴力行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造成人员伤亡的,虽然强迫交易罪与伤害罪(包括故意和过失)和杀人罪(故意和过失)之间存在牵连关系,但不应按照牵连犯处罚原则处理,而应分别定罪量刑。
26、 以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理由主要在于,强迫交易罪的法定罪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法定刑期是较低的,可见其中没有包含牵连他罪并以一罪处断的刑期,也就是说,如果遇到牵连犯他罪而以强迫交易处罚时,
27、 其三年的最高刑吸收不了他罪之刑,因而如以一罪处断将罚不消罪、依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对此种情况作数罪并罚处理。
28、
29、 处罚
30、 l、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1、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2、
33、 法条及司法解释
34、 [刑法条文]
35、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6、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这篇文章的一些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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