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要约失效有哪几种情形)
大家好,小活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要约被拒绝,要约失效,要约失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要约失效有下列这些情形: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
3、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
4、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5、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6、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7、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
8、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9、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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