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认购书的定金退还技巧(买商铺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怎么退)
你们好,最近小活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签了认购书怎么退定金,认购书的定金退还技巧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 1.押金能退吗?目前,开发商一般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定金。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者双方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大部分开发商的定金是不会退还的。这种定金或定金的约定对买方极为不利,使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处于被他人控制的地位。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买受人往往违背自己的意愿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其真实意思无法在合同中体现,违背了合同中的公平正义原则。
2、 很多购房者认为购房定金和其他商品交易一样,和普通购物一样。我准备交了定金就拿这个东西。如果我不想要什么东西,押金由我补偿,以此类推。我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一旦签了,无论什么原因都不会买房子,定金也不会退。有的人甚至自动放弃押金。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其实押金是可以退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押金,什么情况下不能退押金呢?
3、 第二,定金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如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定包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规定如下: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给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接受买受人支付的首付款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一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定金法》的规定办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5、 此外,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买卖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买受人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应当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的房款,当事人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收取的费用返还给买受人’。除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北京市房屋交易的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工作。例如,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照该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
6、 认购书中的格式条款实际上是《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认购协议》第四条约定,认购人同意自交付定金之日起_ _ _ _日内与出卖人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订合同的起始期限,非终止期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自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 _ _日的,本次认购自动终止;双方也可协商终止本次认购。卖方应在取消认购之日起_ _ _日内将收到的定金退还给认购人。从上述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行政措施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商品房认购书定金条款作为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在一方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但当双方不能就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则不能认为任何一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不适用。
7、 因一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定金法》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房屋,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出售房屋,则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买卖双方就预售或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难以达成一致,未能签订合同的,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出卖人应将定金全额返还买受人。
8、 第三,如何避免存款陷阱。要避免押金陷阱,首先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不要交押金。
9、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签署认购书和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签,购房者可以蒙混过关,不留后患。其次,把'定金'写成'定金''预付款''定金''定金''合同款'这样一旦不签房屋买卖合同,所交的钱就可以退回。返还的法律依据有二: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支付保留金、保证金、定金等。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约等方式接受买受人支付的首付款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首付款返还买受人。
10、 此外,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定金”等费用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按照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处理。再次,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比如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定金,不退还定金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最后,要求开发商签署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开发商不得修改本认购书内容。
11、 第四,如何退押金才能成功。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退押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就是因为合同条款无法约定可以退。另外,合同必须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如果要退押金,必须证明这一点。采购方可以通过双方在合同条件谈判过程中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的谈话录音来证明。有的购房者自己不想要这套房子,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补充协议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没有销售许可或者产权证的项目,因为不具备销售条件,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退款,不需要做大量取证就可以直接起诉。
以上就是认购书的定金退还技巧这篇文章的一些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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