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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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证明,例如:我村村民,其妻在生了一个孩子
2、 出生证明:由助产士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助产士在身份证上签字、盖章、复印。
3、 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一方没有户口簿的,另一方所在地村委会、派出所须证明婴儿户口簿未在本方登记。如果女方没有户口本,需要开具证明。例如,我们村的一个村民,他的丈夫,XX,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 分娩单位所在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盖章(孩子已在我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19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 亲子关系声明:根据内容填表,宝宝的父母、见证人要亲自签名、按手印,并填写与宝宝的关系(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等。不能做见证人)。
6、 婴儿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推荐信。
7、 母亲必须亲自办理,如果是别人带,必须有身份证和复印件。
8、 2.张声明报纸(县级,经上级批准正式出版的报刊,在总医院要求出版后2周方可视为有效)
9、 以上都准备好了,再去医院重新挂号。
这篇文章到此就结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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